问题 | 存根联如何保管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由哪一方办理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均为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因此,根据“谁丢失、谁挂失”的原则,应由丢失的发票保管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二、机打发票不盖章有效吗 发票没盖章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个人名义可以开发票吗 个人名义是可以开发票的。当销售货物给个人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可在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写买者本人的名字。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