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备好书面信访和口头信访,去当地信访部门咨询。 信访范围包括: 1、检举、揭发、控告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 2、检举、揭发、控告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3、对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4、对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环保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及失职行为进行监督; 5、对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