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上能否进行录音? |
释义 | 开庭时当事人不能录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庭审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违反者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检察人员和诉讼参与人需要获得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许可才能发言或提问。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媒体记者在指定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相关行为,不得干扰庭审活动。 法律分析 开庭时当事人是不能录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拓展延伸 法庭审判中的证据收集方式 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法庭通常允许多种方式进行证据收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常见的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书面文件、口头证言、物证、视听资料等。书面文件可以是合同、文件、信函等,口头证言则是指目击者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物证可以是物品、病历、鉴定报告等,而视听资料则是指录像、录音等。当然,法庭对于证据收集也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例如保护证人隐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等。律师在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收集方式,并遵守法庭的规定和程序。通过合理的证据收集,可以更好地支持自己的案件,并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结语 在法庭审判中,当事人不得录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应服从指挥,不得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律师在案件中需要合理选择证据收集方式,并遵守法庭规定和程序,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通过遵守法庭纪律和维护庭审秩序,我们能够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第八条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第十条 在本法第四条规定的场合奏唱国歌,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演奏曲谱或者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外交部及驻外外交机构应当向有关国家外交部门和有关国际组织提供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供外交活动中使用。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国际体育组织和赛会主办方提供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供国际体育赛会使用。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并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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