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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吸引辖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
释义
    法律分析:
    吸引辖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可以参照以下几点:
    1、整合社会资源,为提供社区居民更好公共服务。
    2、参与社区建设,为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3、丰富社区文化,为促进社区和谐文明协调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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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