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能不能抵押 |
释义 |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房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 2、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 3、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房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条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流程具体如下: 1、向银行提出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要房子贷款的申请,说明贷款的用途、金额以及抵押房屋情况。如果申请满足银行要求,那么银行贷款专员会向借款人讲具体办理程序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2、提交贷款资料。按银行要求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通常有借款人身份证,银行流水,个人征信报道以及房主不动产权等; 3、实际评估房子价值。银行借到资料后,银行会到房子里面实地勘查,做价值评估。根据房子地段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等给一个参考价; 4、贷款审批。银行将房子评估报告,以及之前个人申请资料报到银行做贷款审批,根据房子价值以及个人还款能力给出能否贷款,贷款多少的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正式的合同,需要公证要公证;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带着房子不同产权,借款合同等资料到不动产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以上手续办好后,银行会将借款打款到借款人个人银行卡; 8、准时还款。按借款合同上约定,准时还款,不得逾期; 9、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房子贷款贷款还清后,要银行出结清证明,到不动产中心办理房子解除抵押手续。 综上所述,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应属在建工程一类。从房屋角度上讲,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同一核算,行政上实行 同一管理的建设单位,称之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未全部建成、运转正常的建设项目,我们称之为在建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组成部分。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建工程可以用作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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