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省考应届生界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至2003年2月25日(含)期间出生〕,2021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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