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前一个月转入异地社保 |
释义 | 办理退休的前一个月转移社保关系是不可以的。 因为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办理社保关系转移,至少需要45个工作日才可以办理完结。 两边社保局的审核时间都是15个工作日,当两边社保局都审核合格后,户籍地社保局接收到异地转入的社保关系资料及转入的社保资金后,还需要15个工作日,才可以完全办理完资金入户及资料入档等手续。 所以在异地参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转移社保关系时,一定要提前办理。 至少需要提前两个月或更宽松的时间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以免因为不能及时办理完结,而影响自己办理退休手续,影响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 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基本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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