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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多久必须告知公司
释义
    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者怀孕必须提前多久告知公司,但如果劳动者想休产假的,应该告知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产假。而且劳动法有很多保护孕妇权益的规定,比如孕期不得辞退;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危工作;保胎假工资照发;安排产假,工资工资八成;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等。如果你不能及时告知单位怀孕,就会影响孕妇应当享受的相关待遇。
    女性在怀孕的前3个月是很需要注意的,这个时期是胎儿存活的关键点。孕妈们在怀孕后,身体相对处于特殊的时期,所以在发现怀孕后,要及时告诉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告知他们的预产期等,可以尽早做好计划准备休假和工作的事宜。单位也可以尽早做好接班的准备和安排,同时也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者一定的工作量,避免出现繁重的工作。
    女性职工生育是享受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或者出现多胎的情况,每多一个婴儿可以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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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