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满14周岁的女生发关系 |
释义 | 一、和未满14周岁女孩发生关系 如果男方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愿意,男方均构成强奸犯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实知道和应当知道。应当知道除了参照户口本、身份证之外,还要看女方的发育程度,普通一般人的认知程度,与女方的接触程度等综合认定。 女方户口本与身份证年龄有差异,应当由公安机关调查,以女方的真实年龄确定是否满14周岁。 二、我和为成年少女同居了但当时并不知道他是未满14周岁而且女孩怀孕 你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三、最新规范成年人与未满14周岁女孩发生关系触犯法律吗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四、和已满14周岁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犯法吗 关于年满14周岁的女孩发现性关系的,我国法律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彼此愿意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是不付法律责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以下几个方面: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才不构成:1、不是经常性的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只限于一两次。2、情节轻微是指在实施性行为时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未对受害人打骂、捆绑等3、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未造成幼女身体本身的严重外伤伤害及未给幼女身心、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如果造成幼女性器官的破裂等严重伤害或者说幼女因此自杀或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那么是可以作为犯罪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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