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按0.5%交。起诉离婚需预交诉讼费,判决时确定费用承担方和比例。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会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在判决时会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和责任大小。 2、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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