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长有权调动在编教师吗 |
释义 | 校长没有权利调动在编教师,教育局人事局才有权利,这是事业单位管理制度里规定的 ,教师有人事档案在所在省教育厅备案存档,除非教师犯有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向上报告,经审批后才可解聘及开除,否则,即使校长以各种理由解聘教师,停止该教师的工作,该教师仍然正常领取国家发放的教师工资,并享受在岗教师相应待遇。 一、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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