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从1953年开始到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完成了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合作化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特别是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关于全面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含义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面完成应该从下列两方面衡量: (1)五年计划规定的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计划(包括工业、农业、运输业、商业、文教等)和各地区的计划,都应该完成。 (2)五年计划规定的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数量指标计划(如总产值、产品产量、货物运输量、商品销售量、毕业生数等等)和质量指标计划(如产品质量标准、新种类产品、主要技术经济定额、劳动生产率、成本等等),都应该同时完成。 检查五年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必须与各个年度计划完成的情况相结合;同时,国家计划委员会在进行五年计划总结时,必须将达到的水平同五年合计总量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拓展资料:现在是中国第几个五年计划: 现在中国正处于第十四个五年计划。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2020年结束已经完成总共十三个五年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