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计拒不交出账本可以报警 |
释义 | 可以。会计不交帐是绝对违法的,可以选择报警解决。因为工作岗位调整或被辞退等不再担任会计,必须按相关规定,如实按要求办理移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一、构成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处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二、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如何处罚 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应这样处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既侵犯了会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管理制度。 三、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处罚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