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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用发票未抄报怎么解决
释义
    专用发票未抄报,可以在征期截止前登录增值税税控系统,系统默认登录即执行抄税动作。再登录电子税务局核心网,对比销项、进项等实际经营涉税信息,填报相应的经营数据。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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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