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什么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
释义 |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合同的生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的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 合同的五个基本要素是: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音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音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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