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物时卖东西搭售别的产品能拒绝吗? |
释义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东西的时候有自由选择权。如果不是赠品什么的,店家再强制你购买的东西,一般你是可以不要的。根据规定,购买时卖东西强制搭售别的产品的,将会被认定为强制搭售行为。 你要是遇到这种店家的话,可以选择下面的维权途径: 1、你可以跟店家先协商和解; 2、协商不下来的就赶紧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再不行就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当然也可以根据与店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走到最后了那就只能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这里注意一下地,就是你要做好下面的事才能更好地解决消费争议: 1、你要注意保留好现场。你遇到被强制搭售的店家的,要注意保留好事发现场,对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 2、如果和店家或厂商经过交涉得不到合理解决,就应该马上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一般不要去拖延。因为时间拖得太长,会导致超过“三包”期限,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投诉时要合理合法。无论你是要求修、退、换或要求赔偿,都应该合情合理合法,避免提出不符合实际的要求。 4、要注意收集或索要店家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投诉问题的尽快解决。 另外,你在遇到这种侵害的,不仅可以拒绝搭售的商品,要是因为对方强制搭售,导致你买来的东西根本不合适,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要是对方不肯而且拒绝的,你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是损失较大的,建议最好就是委托个专业律师代理。不过,如果你现在身边没有合适的律师的话,现在点击右侧可以立即找个满意的律师。 一、打了货款不给货如何处理 打了货款不给货可以立即报案。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家在购买商品的时候要是出现打款之后卖家不发货的可以先跟卖家协商处理,要是协商多次对方还是无发货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的,则会涉嫌构成诈骗罪,这个时候可以报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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