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危害国家安全罪共12个罪名、犯罪分3类,即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叛变、叛逃罪,包括2个罪名;以及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