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消防通道经常停放车辆解决办法如下:
 1、向物业反映,日常生活中,发现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有物业公司解决问题;
 2、向消防部门反馈,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解决问题,可以拨打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96119进行举报,消防部门会有专门人进行跟进;
 3、向交警部门反馈,对违法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辆也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拍照取证后,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阻碍消防通道的行为如下: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综上所述,消防通道被堵塞可以向有关机构进行反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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