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继续有效 |
释义 |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形包括: 1、经房东同意转租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超过租赁期限的,双方默认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等。 一、租房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吗 1.租房合同到期,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租方一定要在租赁合同到期时提前通知承租方是否收回房屋。 2.但是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和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下,出租人就需要通知承租人了。 二、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包括: 1、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 2、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 一、房屋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5、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二、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无效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显然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2、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收回房屋自用,自然不发生优先承租权的问题; 3、满足同等条件。对于同等条件的理解,尤其应当注意优先承租权与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巨大差异。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 三、租客享有哪些权利啊 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 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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