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买地皮都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如果是通过土地出让,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如果是提供国有土地转让,要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二)如果是在建工程转让,要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项目转让手续。 (三)如果是房屋连同国有土地一同转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如果是城镇中的土地,首先要看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是,自建房。四个证: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依次顺序,前证是后证的办理前提。 2、你买地,要办理土地过户。到国土局申办取得土地使用证。 3、如果土地证载用途和你的用途不相同,则可以到规划局申请用地规划条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重新更改土地证。 4、根据规划局的条件,进行设计,到规划局审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交纳相关建设规费、招标建设队伍后,到当地建委或建管局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税费要根据当地实际。 7、要注意多咨询规划、国土、建管部门,那一步,该准备好什么资料,要注意哪些资料什么层次是合格的。比如,房屋的设计,要几级资质的设计院,地面规划要几级资质的规划院。建筑招标要几级资质的队伍。还有,到哪一步该叫那些钱,这些部门都会告诉你。 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 有谁知道买地皮需要什么手续才可以 (一)如果是通过土地出让,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如果是提供国有土地转让,要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二)如果是在建工程转让,要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项目转让手续。 (三)如果是房屋连同国有土地一同转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如果是城镇中的土地,首先要看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但是,自建房。四个证: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依次顺序,前证是后证的办理前提。 2、你买地,要办理土地过户。到国土局申办取得土地使用证。 3、如果土地证载用途和你的用途不相同,则可以到规划局申请用地规划条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重新更改土地证。 4、根据规划局的条件,进行设计,到规划局审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交纳相关建设规费、招标建设队伍后,到当地建委或建管局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税费要根据当地实际。 7、要注意多咨询规划、国土、建管部门,那一步,该准备好什么资料,要注意哪些资料什么层次是合格的。比如,房屋的设计,要几级资质的设计院,地面规划要几级资质的规划院。建筑招标要几级资质的队伍。还有,到哪一步该叫那些钱,这些部门都会告诉你。 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 卖地皮需要什么手续 地皮出售需要的手续: 1.如果是通过土地出让,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如果是提供国有土地转让,要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3.如果是在建工程转让,要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项目转让手续。 4.如果是房屋连同国有土地一同转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你们觉得买地皮是永远的吗 不管任何土地,都不可能存在永久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另外要看这块地是什么性质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买地皮是长期是真的吗? 不管任何土地,都不可能存在永久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另外要看这块地是什么性质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房屋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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