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施工招标中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与办法和投标辅助材料等。其中投标人须知要介绍工程的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一、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法》规定,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二、招标投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循公开的原则,主要是指:(1)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向3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2)开标的程序要公开。(3)评标的标准和程序要公开。(4)中标的结果要公开。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贯彻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招标方来说,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厚此薄彼,亲亲疏疏。 2、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