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章坏了再刻需要备案。更换单位公章必须到公安部门备案。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但社会团体的印章应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企业公章需要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丢失;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者其他公司材料需要通过申请才可以使用;公章盖章文本不得用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文本文字必须清晰、正确、不得有涂改,若出现涂改必须在其位置进行加盖公章;公章必须和落款名称相符,盖章应端正清晰,齐年印月,签名盖章一起的,必须先签名后盖章。公章因为其代表公司许多的权益,所以在法律上也有很多的规定。 单位印章损坏后申请补刻新公章、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本单位应出具的补刻印章申请证明书需把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原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不接受部门章及专用章备案,必须先把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意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