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台湾通行证办理步骤 |
释义 | 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需要领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和照片。申请人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表格,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根据不同地区,申请办理的地点和方式有所不同。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表、入台许可证明、数码相片等材料。申请人还需要领取申请回执,并在商业银行缴纳证件费。 法律分析 1、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也可登陆互联网(网址:www.whcrj.gov.cn)直接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青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2、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青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应邀赴台申请除外)。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分局受理(应邀赴台申请除外);长-航、武-铁、民航的职工只能由民航、长-航、武-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应邀赴台申请除外)。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会展中心1楼)可受理全市城区居民申请。 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提出,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 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见本须知第二条)。 5、交验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效往来,再次申请须提交该通行证。 6、提交与赴台湾事由相应的证明(详见第三条)。 3、领取申请回执,交纳证件费。 申请人在领取申请回执时,应当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领取申请回执后,凭回执在开票处开具《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商业银行缴纳证件费,返回开票处换取申请回执和缴费收据。 结语 申请前,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领取申请表,也可在网上下载并打印。不同地区的居民需到相应的公安分局申请,提供完整的申请表、入台许可证明、数码相片等材料。申请完成后,领取申请回执,并缴纳证件费。请注意核对回执信息,并在商业银行缴纳费用,然后返回开票处换取申请回执和缴费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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