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理由是我没告知ICD10疾病,但我是在保险期间内被诊断出来的,可以理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知的重大疾病或者其他重要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如果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被诊断出重大疾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履行理赔义务。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知的重大疾病或者其他重要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收到通知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理赔义务。 3.《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被诊断出重大疾病,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履行理赔义务。如果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已知道自己患有ICD10疾病却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被诊断出ICD10疾病,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请求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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