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理赔一般需要符合保险合同中列出的疾病范围,但并不排除对于未列入ICD10的疾病的覆盖。具体是否能获得理赔,需要参考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该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保障范围,但并未规定只对ICD10的疾病进行理赔,因此若合同中未规定,可认为未列入ICD10的疾病也在理赔范围内。 3. 《财产保险条款通则》第二十六条:对于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目的、诚信原则、合理解释原则进行解释。 因此,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告知的疾病未列入ICD10中,是否能获得理赔需参考具体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