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餐厅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
释义 | 1、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餐馆为例,之前餐饮所需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于2016年实行“三证合一”,目前只要单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人员需要接受食物卫生知识培训,后期有考试,多为选择题,不难。 2、健康证 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字如其名就是体检,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3、当地环保局的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 环保审批由所在地主管环保局办理,主要审批项目为:噪音,排污。餐饮店经营者要提供餐饮店位置平面图,并标注周围环境情况和临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由主管环保局派出人员实地查验。检验合格后,由主管环保局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上“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同意开业”,并加盖公章。 4、办理卫生许可 在工商局领取开业登记注册证书后,首先要到餐饮店所在地主管卫生防疫站申请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防疫站派出工作人员到餐饮店进行考察。 5、消防许可证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6、营业执照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7、其他相关手续 行业管理登记、物价审核、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市容管理审批、刻章、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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