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约车司机与平台运营商存在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存在。网约车平台仅是通过软件向网约车司机提供乘客的用车需求,网约车司机可自行掌握是否从事该项工作,且网约车司机收入的来源是乘客缴纳的车费,而非由该公司向其发放劳动报酬,所以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网约车在当下已经屡见不鲜。网约车司机在工作期间接受平台运营商公司的管理,要想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是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工作的组成部分。 因此,网约车平台仅是通过软件向网约车司机提供乘客的用车需求,网约车司机可自行掌握是否从事该项工作,且网约车司机收入的来源是乘客缴纳的车费,而非由该公司向其发放劳动报酬,而该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对平台的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劳动关系法律特征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3、劳动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雇佣经营业务用工。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