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校的车撞了谁负责? |
释义 | 学员在驾校把教练车撞坏了,是由教练员来负责的。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该使用教练车,而教练员是需要随车指导的,跟教学无关的人员是不可以乘坐教练车的,学员在学习驾驶道路技能过程中,教练是执行职务,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由教练所在的驾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后期治疗赔偿有: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为进行医学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工伤治疗和休养不能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无固定城镇居民的计算时间以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为准。 3、护理费用,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没有区别。 4、运输费用,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 6、住宿费 7、营养费,营养时间根据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365天/年计算 8、残疾补偿,一级伤残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减少5年;2-10级伤残按等级比例核减90%-10%。 9、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 10、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11、被赡养人的生活费,当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使他人丧失劳动能力时,不仅被害人本人遭受直接侵害,而且当被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时,由于被害人已经全部或者部分无法履行扶养义务,享有被扶养权的第三人必然遭受损害。 12、财产直接损失,交通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害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产、道路、设施、牲畜等。直接经济损失造成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属于间接经济损失。 13、车辆减值损失,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车辆虽然经过修复,但整体安全性和操控性下降,导致其价值损失。 14、残疾辅助器具费。 15、车辆减值损失,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车辆虽然经过修复,但整体安全性和操控性下降,导致其价值损失。 16、精神损害赔偿 学员在驾校把车撞坏了谁负责 学员在驾校把车撞坏了,如果不是因为学员的主观原因导致的,则责任由教练承担,由其进行维修,而且由于教练是驾校员工,所以驾校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教练的主观过错导致车辆撞坏的,则赔偿责任由学员承担。 汽车坏车撞了人谁的责任 车坏在路上被别人撞了是谁的责任,要依据当事人是否有合理设置警示标志而定,如果依法设置警示标志的,一般是后者的责任,如果没有合理放置警示标志的,是当事人的责任。 我变道后面车撞了我谁的责任 变道被后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即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撞了人配偶是否要负责 丈夫驾车不小心撞伤行人,受害人请求丈夫(致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应认定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丈夫自行承担。也即,此种情况下,受害人不得请求致害人的妻子与致害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驾校的学员练车时撞车由谁担责? 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教练员的责任。 驾校练车撞车了学员是否需要赔,根据练车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正常学车期间,事故责任由教练或驾校承担,学员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但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驾校的责任,学员可能承担一部分次要责任; 3、如果学员私自开车出去练车发生撞车的,则由学员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驾校对学员在学车时出现事故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1、教练人员在教授驾驶技术的时候,应当尽到应有的义务。 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即在新的驾驶培训机制条件下,由教练人员承担学员的赔偿责任。“代负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教练人员的责任意识。 在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学员的驾驶行为处于教练人员的严格指导下,而且教练人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的条件下,认定学员的违法行为和赔偿责任由教练人员承担,从法理上讲也是成立的。 2、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 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该内容由 商晓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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