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保障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些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置之不理,不管不问,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保障性合同一般是指发生“缺乏能力”、“伤病”等情况下仍确保合同不失效的合同。 一般说来,常常提到的“保障性合同”是指有完全保障的合同;“非保障性合同”则有可能是完全无保障的“无保障合同”,也有可能是只有部分利益有保障的“部分保障性合同”。保障性合同或者合同的保障性与个人选项或者整体选项是互不相关的两组概念。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7.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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