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十年前的户籍档案在哪里查 |
释义 | 要查几十年前的户口,恐怕要开具一定的介绍信前往原来所在的派出所,然后从较早的纸质户口档案里去翻阅。 原始资料会在当地派出所保存。户籍原始资料没有明确的保存年限,按照相关规定户籍档案属于永久保管类档案,除非因保管不善、灾祸等造成档案遗失、损坏。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也不会主动销毁存档的户籍原始资料,因此需要查询相关资料的,可以到当时办理业务的部门进行查询。户口迁移后公安户籍查询系统上会保留迁移人迁移后的资料,迁移的资料需要迁入地的公安机关重新录入。 相关知识: 户籍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地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1994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是我国现行的发放和管理户口迁移证的主要依据。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2012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五点意见,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二、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 三、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 四、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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