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建设项目控制过程分离问题 |
释义 | 众所周知:每个工程建设项目从构思策划、立项报批、开展设计、施工建设直至竣工决算,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连续过程,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者相辅相成,贯穿其中,只有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才能全面实现建设意图,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推行工程监理制的作用就在于要通过监理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实施这一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好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投资、进度三者的关系,协调好影响三者的人、机、料、法、环,使工程建设项目获得最佳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 但目前多数工程建设项目的运作模式为:建设单位自行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勘察和设计,施工图出来后交造价单位编制标底,再通过招标单位代理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单位,通过招标单位代理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工作主要是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时限内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工程变更索赔要求进行一些签证。这种运作模式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控制分离开来,各管一段:设计不确定造价要求,造价不考虑所需质量,招标不了解实际情况,监理定位在质量、旁站。 这样的体制导致的结果是:在项目策划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因缺少必要而充分的咨询,对拟建项目情况不可能全盘把握,对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如何实现的主次因果关系及其制约因素心中无数,对项目风险无意识更无应对措施,主要是按照上级决定行事。当不清晰、不完整的建设意图转达给设计后,或由于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各种环境条件不甚了解,或由于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问题,使得设计阶段工程项目已经产生诸多先天不足,如设计方案与项目实际环境条件不符,安全度过高或过低,结构构造不合理,不适应材料供应情况和施工水平,各专业相互矛盾、含混不清,图面错、漏、碰、缺等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已构成潜在的不利影响。而造价单位只是按施工图算工程量,按信息估材料价,按定额子目组价计费,由于专业深度局限不可能发现设计错漏而跟着犯错,由于未定施工单位不可能考虑实际施工方案,由于材料价格信息不可能包罗市场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特征,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出的标底往往是质量和造价与工程实际需求分离。施工招标偏重于走形式,专家评委不了解也不可能了解投标单位组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真实情况,短短几小时对厚厚的标书浏览一遍都来不及,作出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谈何容易,只得凭感觉随大流打分,还难免会产生营私舞弊行为。在施工单位进场,工程项目开工后,才发觉招投标书表达不一,监理依据不足,工程内容不清,质量责任不明,许多关系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问题木已成舟,监理说不清管不了,不断的工程变更,使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都非常被动。因此工程建设项目过程控制被分离开来后,对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极为不利,实际上并没有满足建设单位的全面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失掉了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完整内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