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融媒体中心属于一类事业单位,融媒体中心主要集中在县区一级,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由本地报纸、电视台、电台集成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新闻宣传机构组建而成,直属党委作为宣传部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融媒体中心的工作职责:1、组织进行融媒体行业信息化的规划咨询、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推进产品研发工作;2、调研并引导客户需求,编制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建议书、技术方案;3、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投标技术文件及述标PPT材料,承担项目应标、述标工作;4、负责组织跟踪研究融媒体行业的国家政策、标准、行业发展现状、发展趋势,敏锐捕捉融媒体行业的信息化需求,结合公司自身资源禀赋,提出公司在融媒体行业的市场机会、优势领域。 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