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件简易程序反诉后会不会转为普通程序要由法院进行处理决定,如果不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会转为普通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一、简易程序特点 (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规定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