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证补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准迁证丢失,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等相关手续,然后到原来发证机关申请重新办理。2、如果是迁移证丢了,需要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原件、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到原签发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必须带好办理所需材料。3、迁出地派出所对以上证件审核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发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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