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性助学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
释义 | (一)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5、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银行认可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关系的书面证明; 3、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公司的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5、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还款跟普通商业贷款的还款是差不多的,可按月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一、银行抵押贷款条件 (一)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授信总额度最低额度5万元,最高额度300万元。 3.贷款期限: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4.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借款人所需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3、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 5、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6、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7、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8、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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