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 |
释义 |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具体如下: 1、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往来或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5、自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房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6、自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7、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8、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如发生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前,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按规定申报退(免)税。 综上所述,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等。 【法律依据】: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第二条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 (一)国际运输服务、港澳台运输服务 1、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2、港澳台运输服务 (1)提供的往返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2)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从事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出租方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二)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 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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