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工无证上岗出了事故谁负责 |
释义 |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无证电工上岗致人损害的,雇主应与电工承担连带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双方经济地位悬殊,受害人一般选择向雇主追偿,雇主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过失的雇员追偿。另外,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无证电工本人在事故中伤亡的,则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乃至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低压电工和高压电工以及高处作业,都需要进行正规培训学习,并且参见由国家安监局统一组织的考试,通过考试者由国家安监局(应急管理部)为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证书每三年复审,第六年重新参加考试培训,考试合格颁发新的证书。 部分无证电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逃过一劫,一旦发生意外,追悔莫及。雇主在日常也有义务检查对方是否持证上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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