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住房抵押贷款 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二、在天津房屋抵押贷款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贷款用途下文会有介绍); 5、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四、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借款人应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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