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然辞职能拿到工资吗? |
释义 | 突然辞职能拿到工资,但需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若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并加付赔偿金。然而,若劳动者突然离职且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因此,劳动者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突然辞职能拿到工资。前提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合同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但是若是劳动者突然走人不符合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辞职后是否能获得工资? 辞职后是否能获得工资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您需要查看您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了解其中关于辞职和工资支付的条款。一般情况下,如果您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正式辞职,您有权获得尚未支付的工资。然而,如果您违反了合同中规定的辞职程序,雇主可能会有权拒绝支付您的工资。 此外,如果您在辞职前有未休的带薪假期,根据当地劳动法规定,您可能有权获得这些假期的工资报酬。另外,如果您与雇主达成协议,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也可能影响您是否能获得工资。 总之,辞职后能否获得工资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取决于您与雇主之间的合同条款、当地劳动法规定以及您与雇主之间的协商和解决方式。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律师或劳动法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建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辞职后能否获得工资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包括合同条款、当地劳动法规定以及双方协商解决等。为确保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顾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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