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1)结果不同。权利人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即义务人因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力而免责,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而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为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此法律规定可以也可以看出,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诉请权利的,其实体权利依然存在; (2)保证期间具有约定性和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 (3)保证期限是不变期间,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