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提取,但是提去后 上海 的 公积金 账户将会被取缔,以后无法在上海再缴纳公积金。因此建议等离开上海后再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 离职证明 等)。 流程:(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 证明和提取申请书。(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另外:目前还不能使用上海的公积金冲抵外地的房贷。 取多少是根据你交的多少的比例来的吧。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