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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释义
    北京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应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转让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
    6、完成上述手续后,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原件)。
    买房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当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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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9: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