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萧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
释义 |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且周六周日只受理预约结婚登记和预约补领结婚证)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萧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电话:83587690、83587689 一、杭州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1、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如果领证当事人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丢失,是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身份证原件进行结婚登记的办理的。因为一旦身份证原件丢失,本人所补办的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原件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可以代替原件使用。 2、当事人双方应满足结婚登记条件 ①当事人双方均为自愿结婚,其中任意一方或者第三方无任何威胁成分在其中 ②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③双方当事人应满足法定的结婚年龄,即男性必须年满22周岁,女性必须年满20周岁 ④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三、婚姻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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