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运工和搬家方是什么关系 |
释义 | 搬运工和搬家方是承揽关系。搬运工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搬家方有支付报酬的义务;搬运工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搬家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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