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服从生产管理安排,严禁偷盗公司任何物品。2、生产厂区、车间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源物品等入内。3、严禁酒后进入厂区、生产车间,在厂区内严禁饮酒。4、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及防护用品,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5、员工禁止在车间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不准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接打手机电话、不准串岗聊天、嬉戏打闹。 法律依据: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城镇以外的独立安全地带。对已建成的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应纳入城市改造规划,并分别采取限期搬迁、改变使用性质、限制生产或储存化学物品种类和数量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