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员资料全部遗失怎么办 |
释义 | 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 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补办团员证方法: 1、补办流程 (1)由申请人向入团时所在团组织提出补办申请,团组织审核团员身份无误后填写《团员档案材料补办申报表》,由各基层团委将《团员档案材料补办申报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 (2)团县委收到《申报表》后将集中向上级单位申请补办团员证。 (3)补办的团员证下发后,团县委将通知申请人集中填写团员证。 2、补办期限 每年2次补办,分别为1月中下旬、8月中下旬。 3、补办要求 携带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前往阳谷团县委填写信息后加盖钢印。 如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 补办《团员登记表》方法: 1、补办流程 (1)由申请人向入团时所在团组织提出补办申请,团组织审核团员身份无误后填写《团员材料补办申报表》,由各基层团委将《团员档案材料补办申报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 (2)由各基层团委提供并指导填写《团员登记表》,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3)现所在单位盖章。 (4)到阳谷团县委审核材料并盖章。 2、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已胶装并填写好的《团员登记表》; (2)一张个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 (3)《团员档案补办承诺书》; (4)申请人入团所在学校或单位团组织签字盖章后的《团员档案材料补办申报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团的县级(包括县级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和地方以上机关等)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 第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授权下属团的基层委员会和独立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 团员证须经团的组织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加盖骑缝钢印方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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