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男子: 1、100米 手计:11.5 电计:11.74 2、200米 手计:23.6 电计:23.84 3、400米 手计:53.0 电计:53.14 二、女子: 1、100米 手计:12.8 电计:13.04 2、200米 手计:27.0 电计:27.24 3、400米 手计:1:03.0 电计:1:03.14 法律依据: 《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三、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或其它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承办、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三)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四)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四、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