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换身份证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苏州换身份证去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1、沧浪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十梓街343号) 2、金阊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西环与金门路口) 3、平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临顿路和旧学前交叉口) 4、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东吴北路段62号2楼) 5、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安分局(地址:运河路8号新区管委会) 6、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1号楼) 7、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厦1-3楼)派出所办理。 8、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的办理方式:首先,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最后,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衍生问题: 苏州身份证异地补办地点 派出所办理。 1、异地受理 申请人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点申请办理。 2、信息采集缴费 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3、原籍审核签发 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异地制作发放 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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