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服属于办公费还是福利费 |
释义 | 1.工作服应属于劳保用品,不属企业福利,公司应有发放标准。 所以工作服既不属于入办公费,也不属于福利费,而是属于劳保费。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 2.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3.办公费用一般主要包括的内容可以罗列如下: (1).暖气费、供热费、快递费、办公用品费、窗帘、本子、书、笔、日耗用品; (2).生产和管理部门用文具; (3).报纸杂志费; (4).图书资料费; (5).邮电通信费包括邮票、邮费、电报、电话费、市话初装费,以及调度通信话路以外的话路租金等; (6).银行结算单据工本费等。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运营的情况进行归纳分类。 4.福利费与劳保费的主要是区别 (1).劳保费是生产经营必备的保护用品,福利费是普遍性的生活用品; (2).劳保费必须是实物,福利费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发放现金; (3).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劳保费时可以抵扣增值税,作为福利费时不得抵扣增值税,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4).劳保费都可以100%据实列支,不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福利费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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