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黑龙江顶楼取暖报停规定
释义
    在本供热期30日前提出申请,停热仍需缴30%的采暖费
    一层、顶层及把山房,停热可能会危害邻居用热,故不能申请,这三类情况不能申请。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
    停止用热的用户,也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即本个采暖期费用的30%。
    工作人员说,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非分户供热用户;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情况,不能申请停止用热。
    像一层、顶层以及把山的房屋,在供热期间停热,可能会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所以,这样的情况,不能办理停热。
    曾办理停热,但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也不再予以办理停热,并及时恢复供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5:24:07